热烈庆祝七彩云南·古滇名城®入列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名单发表时间:2019-12-13 15:38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少数民族人口156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3.4%。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70.2%。云南在全国有“五个最”:世居少数民族最多、跨界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人口较少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云南民族工作的分量由此可知。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时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再次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18]65号)、以及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全省上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昆明市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同时,昆明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100个“九进”示范点,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进旅游景区”示范点共有10个,项目位列其中。
2018年12月7日,全省民宗委领导对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进旅游景区示范点的工作进行了现场初评。2019年6月,项目通过省、市民族宗教委组成的验收组的初验,荣获由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颁发的“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9日,由国家民委发布的关于《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中指出,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3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位列其中。这是项目继取得“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这一荣誉之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性荣誉。 |